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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0 浏览量:

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国开行江苏分行下发的《关于印发《2016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201623号)和《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苏教助〔20089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在我校江苏籍在校生中开展2016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学生资格审查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

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

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即下一学年交不起学费的贫、特困生;

6)非毕业班学生。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二、申报方法

1、各班级预报名。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预报名情况分配名额。

3、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生填写《高校院系生源地贷款学生申请信息采集表》,交予生活委员,生活委员以班级为单位于425日前交到学工办王中教老师处(成道楼310),审核表内相关内容。

4、学院组织专人进行系统录入,并确保于518日前将学生申报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并完成系统上报,总的额度不能超(具体见:额度分配)。

5、关于续贷学生的说明: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在518日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字数:150-200字,提交续贷申请。学院要加强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6、在系统录入时注意以下几点:

如该身份证号码去年已经在资助系统中申请过生源地贷款,那么,系统会自动调出该生的信息,只需做核实、修改即可。

标有“★”的数据为必填项。

“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件一致。

“现详细地址”填写家庭地址,必须精确到门牌号。

申请人“入学前户籍”和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必须精确到市县。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共同借款人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担任。

“申请贷款金额(元)”为10008000之间的整数,包含10008000

“申请期限(年)”的上限按贷款时至毕业的年限加10年计算,且必须大于等于7年、小于14年。

“申请学年”选择:默认20162017学年。

通过专转本考试入学的本科生:(1)“入学年月”填写专科阶段的入学年月;(2)学制、年级与毕业时间:a.如果是专科第二年参加考试的,“学制”填写4年、“年级”为3年级(转本第一年)和4年级(转本第二年);b、如果是专科第三年参加考试的,“学制”填写5年、“年级”为4年级(转本第一年)和5年级(转本第二年); (3)毕业时间根据入学年月和学制推算。

因留级、休学等原因导致实际在校时间长于学制的,其入学年月和学制不变。

代理机构、代理结算网点、账户名、账号不要填。

即时通讯是指:QQ MSN或者邮箱之类的即时通讯工具的账号。

 

 常熟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及完整附件

 

                                             

 

                                                                                                                  人文学院

                 201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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