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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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学前教职工返程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3 浏览量:

全体教职工:

为了安全有序地做好开学工作,外地教职工需提前14天返回进行必要的隔离和开学准备,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教职工的返回时间和注意事项

1.请各位教职工于222日前返回常熟或日常居住地,其中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于220日前返回常熟或日常居住地;湖北省的教职工遵守国家和当地相关规定,暂时不能返程;其他疫情重点地区的教职工如无与疫情相关的症状,在不违反当地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返回;居住在我校人才公寓的教职工,220日起可以入住。

   2.符合返程条件的教职工,在返程中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维护教师形象;教职工返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的,向所在单位党委书记说明情况,不必强行返回。

3. 符合返程条件的教职工返回后,应当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如实报告个人、随行家属和亲友等情况,自觉支持、配合、服从社区管理,遵照社区要求进行相应隔离,需要进行集中医学隔离的服从社区安排,需要进行居家隔离的,要自觉按照隔离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

4. 学校近阶段倡导网上办公,教职工返回后已经满隔离期的,未经批准也不能返校。如确需返校,必须满足已隔离(集中医学隔离、居家隔离)14天,凭解除隔离通知书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批后返校。

5. 居住在人才公寓的教职工不满隔离期的,一律不准外出;满了隔离期限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加强人才公寓管理的要求

1. 资产与后勤处负责在220日前对两校区人才公寓公共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消毒;220日后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定期对人才公寓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2.后勤保障部负责两校区人才公寓返回教职工居家隔离的日常管理,提前发放《友情提醒单》。

3.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对于返回到达日常居住地的干部和教职工每人发放《隔离观察告知书》。

4.各二级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住在人才公寓的教职工,支持、配合、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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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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