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从严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有效阻止疫情在我校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安全,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疫情防控
1. 广大师生员工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须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设区市。
2. 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停留)、南京禄口机场经停史、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来苏返苏的所有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学校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落实相关医学管控措施。
3. 广大师生员工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个人文明卫生习惯,坚持做好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防护措施。
4. 广大师生员工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农贸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时,应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出入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
5. 广大师生员工如有出现发热、头痛、咽痛、流鼻涕、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 各二级单位要强化阵地意识,明确责任,做到严防死守。各二级党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要落实好“人盯人”措施,主动联系每一位师生,全面掌握师生动态,畅通联系、传递信息。
7. 各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开学各项工作的预案。
8. 全体学生未经允许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二、关于暑期校园管理
1. 暑期期间校园按照防疫要求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措施。所有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都必须提前一天在企业微信平台报备审批(申报流程见附件),保卫处按审批名单办理进校手续。校外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校,确需要进校的严格按照防疫要求通过平台审批后报保卫处。原则上一律不接受临时审批。进校人员凭有效证件(临时通行证),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绿码通行)、轨迹图,核酸检测有效证明(需要提供者),对不符合条件的进校人员不予放行。
2. 凡是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一律不得返校。
3.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原则上不允许返校,如确需返校,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审批,并满足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返回之日起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校(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并报送防疫领导小组备案。
4. 其他低风险地区(苏州地区)以外师生原则上不允许返校,如确需返校,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审批,提供返回苏州当日前后72小时内有效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校。学生处(学研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的管理;人事处、二级学院负责教师的管理;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保障部负责工勤人员的管理。
5. 暑期留校学生,非必要不离校,确需离校外出的需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提前报告活动轨迹,原则上不出学校所在地。
6. 学校各级干部要坚守岗位,原则上不出居住地,已经外出的,请务必8月10日前返回居住地;全体教职员工已经外出的,务必在8月13日前返回居住地。
7. 具体开学报到安排,学校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经科学评估后再确定,届时向全校师生及时公布。
特此通知。
常熟理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附件:
申报流程:
企业微信——工作台——疫情防控——教职工进校审批,进入教职工进校审批单,如下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