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学校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健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提出“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的希望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21年修正)、《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江苏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苏教规〔2019)1号)和《常熟理工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修订)》(常理工委〔2020)61号)、《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常理工委(2019) 68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