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育人奖”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要求,我院需推荐一名育人奖候选人。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育人奖”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员工民主推荐,组织遴选,严格考核,严把评优质量关,保证选拔推荐和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表彰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个人。
二、评选范围
来校工作3年及以上(含3年),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处级及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原则上近3年已经获得育人奖的不参加评选。(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名单和近三年育人奖获得者名单附后)
三、评选条件
1.确立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持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要求。模范履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爱生敬业,言行雅正,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2.以学生为中心,以人才培养为己任。深入学生学习工作生活一线,结合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利用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平台开展富有成效的育人工作,有效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3.在育人工作中有典型事迹,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普遍好评。
四、其他
1.请各系在7月5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2名)报给任红燕老师。行政人员不参加系统推荐,单独推荐2名候选人;
2.学院将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按照综合考量、好中选优的原则提出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后,将于7月8日前把推荐人材料报送校党委宣传部;
3.学院推荐的人选还需要参加全校遴选,学院内部推荐需充分考虑其在学校的竞争力。
附件:
1.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名单:李亚峰、曹逸梅、孟伟、朱洪涛、刘欢、王斌、费振新、岳圆、戴维娜、林友、杨立、陈雯、王娜、焦春岚。
2.近三年“育人奖”获得者名单:王健、林友、王菊艳。
师范学院党委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