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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8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奋力肩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打造科技强市和建设“创业者乐园,创新者天堂”,激励各类创新主体聚焦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和前瞻性问题,围绕“十四五”创新发展新形势,开展科技发展战略和相关实施路径研究,为我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决策参考与支撑,现将2021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1.2021年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科技创新中心工作,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开展,单个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单个项目资助经费3-5万元。

2.重点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指南(附件1)第一部分“张榜”的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进行“揭榜”申报。申报截止后,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确定项目承担单位。重点项目采用立项时下达70%+验收通过后下达30%方式支持。

3.面上项目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申报单位在指南(附件1)第二部分选题范围内自行拟题进行申报,待审核通过后开展研究,形成正式的软科学项目研究报告后可申请经费后补助,研究报告提交截止日期9月24日。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研究报告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立项支持并给予经费资助。

3.重点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独立法人单位,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

面上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为在苏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政府管理部门、社会组织等独立法人单位。

4.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我校面上项目限报3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遴选,择优推荐。

5.如需申报重点项目,可直接与学校人文社科处联系;面上项目可直接登录申报系统,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1)截至2021年2月底,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已超期6个月且尚未完成验收的;(2)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3)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4)列为科技信用严重失信的。

2.重点项目或面上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无在研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

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3.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市级软科学项目。

4.项目研究报告应聚焦苏州,涉及研究目标、现状分析、调研案例、实证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内容,实证及调研的文字篇幅应占总篇幅的50%以上。对策建议部分应具有科学依据,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2020年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面上项目的研究报告字数控制在1万至1.5万字之间,并包含8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重点项目的研究报告字数在2万字以上,另附1篇与课题相关的5000-7000字决策咨询建议。

5.项目研究报告在提交前需完成文稿查重检测,以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为准,全文重复率应在20%以下,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6.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等联合开展研究。与合作单位共同申报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书以附件形式提交。

7.市科技局对重点项目研究成果享有独家发布权。成果在报送前不得自行发布,违者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8.面上项目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同意其获立项支持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由市科技局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外出版、发表和宣传软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等),应标注“苏州市软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字样。

三、其他事项

1.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实施网上申报和审核,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请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suzhou.gov.cn)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点击“苏州市科技局”图标进入,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申报内容,并提交审核。

2.项目网络申报校内受理截止日期:2021年4月13日。

联系人:钱沈婷、卢广伟,电话:52251177。

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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